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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經濟部水利署為辦理「石龜溪南勢北勢堤段防災減災工程(二期)(雲林縣)」用地徵收案,因已逾徵收計畫使用期限三年仍未完成使用,有關土地使用情形公告周知。

刊登日期:2021/7/30
發文日期:2021/6/15
發文字號:府地權一字第1102714273A號
主旨:原經濟部水利署為辦理「石龜溪南勢北勢堤段防災減災工程(二期)(雲林縣)」用地徵收案,因已逾徵收計畫使用期限三年仍未完成使用,有關土地使用情形公告周知。
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、內政部109年5月20日台內地字第1090262270號函訂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、內政部109年5月20日台內地字第1090262270號函訂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。一、需用土地人:經濟部水利署。
二、徵收計畫名稱:石龜溪南勢北勢堤段防災減災工程(二期)(雲林縣)。
三、核准徵收日期及文號:105年9月8日台內地字第1051307701號函。
四、公告徵收日期文號及公告期間:105年10月31日府地權一字第1052717566A號函,公告期間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日止。
五、通知發價日期及文號:105年11月24日府地權二字第1052719458號函,通知於105年12月8日辦理發價。
六、計畫書所載計畫進度:預定106年4月開工,107年2月完工。
七、實際開工日期:尚未開工。
八、計畫進度(含徵收計畫原定進度及實際進度百分比):預定106年4月開工,已完成進度0%。
九、土地使用情形概述:本案目前因受限垃圾掩埋當中無法處理,暫緩處理中。
十、彩色現況照片:如附件。
十一、公告期間:自民國110年6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16日止計30日。
十二、徵收計畫使用情形查詢網址:內政部地政司土地徵收管理系統(https://lems.moi.gov.tw/LandOBT/ASPX/pubQuery.aspx)。
附件:
  • 石龜溪南勢北勢堤段防災減災工程(二期)(雲林縣)公告及現況照片